申请条件:
广西区内户籍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准备材料:
1.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凭居民户口簿到现居住地就近的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办证点申请办理。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代为申请居民身份证,但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时申请人必须到场;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的领取,可由监护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代为领取。
注意事项:
1.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需要变更的,应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后再申请办理;
2.公安机关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期间将会发送证件受理、领证通知等短信提醒(温馨提示:手机号码归属地为广西区外的无法接收短信提醒),为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请您留下联系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