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和本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差异
●长期居住外地3个月以上并按规定办理好异地长期居住手续的、或是在外地医疗机构急诊、抢救的,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视同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按规定比例报销。
●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规范办理转诊手续到嘉兴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费10%后,统一按三级医院比例支付。
●未办理转诊或异地长期居住手续且并非外地急诊抢救而直接到嘉兴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费20%后,统一按三级医院比例支付。
另外,异地就医直接刷卡或是回来手工报销,特别是在浙江省外就医的,因为不同省市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的标准不同,报销也会有所差异。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刷卡结算的,待遇标准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享受;未直接刷卡自费回参保地经办窗口手工报销的,待遇标准按照“参保地目录、参保地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