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连云港连惠保特惠版保障责任:
责任一: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保障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的住院及门特慢医疗费用,经连云港市医疗保险报销后,应由其个人负担的医保报销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
1.参保人员在参保前非既往症,按照1.8万元免赔,进行70%赔付比例保障。
2.参保人员在参保前有既往病症,按照1.8万元免赔,进行40%赔付比例保障。
责任二:医保政策范围外医疗保障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的住院及门特慢医疗费用,经连云港市医疗保险报销后,应由其个人负担的医保报销政策范围外的自费费用(特药及罕见病责任除外)。
1.参保人员在参保前非既往症,按照1.8万元免赔,进行60%赔付比例保障。
2.参保人员在参保前有既往病症,按照1.8万元免赔,进行30%赔付比例保障。
责任三:意外住院医疗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而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连云港市医疗保险报销后,应由其个人负担的医保报销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和应由其个人负担的医保报销政策范围外的自费费用(特药及罕见病责任除外)。
1.意外住院医疗费用与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保障共享180万元保额,按照共享1.8万元免赔,进行70%赔付比例保障。
2.意外住院医疗费用与医保政策范围外医疗保障共享80万元保额,按照共享1.8万元免赔,进行60%赔付比例保障。
责任四:特定院外特效药及连云港本地创新药
15种约定药品费用,详见药品清单
【连云港本地创新药】
【特定院外特效药】
1.参保人员在参保前未罹患清单中的适应症疾病的,按照5000元免赔,进行60%赔付比例保障。
2.参保人员在参保前已罹患清单中的适应症疾病的,按照20000元免赔,进行20%赔付比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