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厦门第一批保障房房源包括期房和现房,共4000套,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提供,销售价格按照各项目房源市场评估价的45%确定。
相较之前批次,本批次有两大特点:
1、拓宽了申请范围。根据我市去年新修订的《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规定,本批次申请人员,除了本市户籍无住房家庭,符合条件的在厦稳定就业家庭(包括非本市户籍)也可以申请。
同时,在厦就业满5年本科单身群体申请年龄放宽至30周岁。若本市户籍申请家庭拟通过《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条件申请的,需在意向登记时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社保缴交等材料供核验。
点击查看:
2、优化了配售流程。将过去“先审后选”模式,改为“先预选后审核”模式,通过“以房找人”方式,精准配售,提高选房分配率
什么是“先预选后审核”模式?
此前,我市按照“先审后选”模式开展保障性商品房批次配售,按推出房源数的1.2倍确定批次受理家庭户数。但通过公开摇号确定纳入受理范围的意向登记家庭,可能因为可选房源不能满足预期放弃选房,而经摇号排序大于房源数1.2倍的刚需申请家庭,却无法参与选房。
本批次调整申请分配流程为
①组织意向登记,经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预审核通过的作为有效意向登记家庭;
②组织公开摇号,产生申请家庭顺序号;
③根据申请家庭顺序号开展预选房;
④根据申请家庭顺序号分批进行资格审核,并进行结果公示;
⑤确认审核通过家庭的轮候资格;
⑥办理购房手续。
其中,预选房工作将根据本批次意向登记情况分阶段开展!
特!别!提!醒!经公开摇号排序大于房源数1.2倍的申请家庭仍有机会参与选房!
本批次将先按房源数1∶1.2的比例确定第一阶段预选房范围,即公开摇号产生的申请家庭顺序号1-4800号的申请家庭参加第一阶段预选房。若本批次房源在第一阶段预选房全部选完,本批次预选房工作结束。
若第一阶段预选房工作结束后,仍有剩余可选房源,将在本批次经公开摇号产生的申请家庭顺序号在4801号及之后的申请家庭中,确认有意愿参与剩余可选房源选房的申请家庭,并组织第二阶段预选房。
注意:未在规定时间参与选房的申请家庭,其本次申请失效。参与预选房的申请家庭经审核取得轮候资格的,预选房源即为最终选定房源,并按规定办理该房源的购房手续。选房过程中已被申请家庭预选后放弃的房源及经审核不符合本批次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所预选房源,不再作为本批次后续可选房源。预选房工作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