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家庭公租房年龄要求
申请广州市户籍公租房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30周岁的单身申请人可独立申请;年满16周岁的孤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也可以独立申请。
根据《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穗府办规〔2022〕9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家庭应当推举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30周岁的单身申请人可独立申请;年满16周岁的孤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也可以独立申请。
来穗人员公租房年龄要求
申请来穗人员公租房时,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
2023年,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
图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年龄要求
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时,申请人年龄需满足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均含本数)。
新就业无房职工以个人(家庭)名义申请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广州市户籍;
(2)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4)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5)申请人在广州市(含在穗部属、省属单位)工作,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下同)半年(含)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时限计算至申请截止日的上月底。
广州市人才绿卡持有人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以个人(家庭)名义申请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
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年龄要求
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时,申请人年龄需满足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均含本数)。
新就业无房职工以个人(家庭)名义申请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广州市户籍;
(2)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4)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5)申请人在广州市(含在穗部属、省属单位)工作,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下同)半年(含)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时限计算至申请截止日的上月底。
广州市人才绿卡持有人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以个人(家庭)名义申请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