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新车登记上牌业务所需材料
1、交验车辆;
2、个人、单位的身份证明等合法有效原件(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含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 或者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其他机构以及人员的身份证明参照机动车登记管理中的身份证明规定执行。所有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书面委托);
3、符合国家财政规定的车辆销售发票;
4、电动自行车通过3C认证的证明;
5、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注:信息来源上海交警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