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对象及条件:
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及技工院校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满足工作年限。
注:考核认定的职称层级范围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层级。
申报人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初次职称考核认定:
1、中专或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为员级职称;
2、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或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称;
4、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称;
5、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考核认定为中级职称;
6、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考核认定为中级职称。
扩展资料:
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对象范围:
包括在全省各种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备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毕业等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及技工院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条件:
1、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关、不相近的;
2、非全日制学历的;
3、已取得职称的;
4、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或不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或年度考核不称职、基本称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