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佛山市三水区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正在区府呈批中,暂未正式发布实施。
下面带来一些常见的问题答疑:
1、共有产权住房在哪里申请、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根据《细则》规定,共有产权房可到户口所属村居委进行申请或由镇街指定申请地点,申请地点暂未确定;申请时间需区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局核准。
2、家庭成员具体包括哪些?
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家庭由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组成。申请家庭应确定1名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由申请人办理相关的共有产权住房申请、确权手续。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收养关系。
3、个人出资50%后还要交租金吗?
另外一半产权由政府持有,承购人无需缴纳政府产权部分的租金。
4、这样跟廉租房有什么区别?
廉租房(现称公租房),实行只租不售。
5、承购人的50%购房款能不能贷款呢?是一次性付款还是怎么样?
《细则》规定可参照商品住房有关贷款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现相关贷款抵押问题由市局跟进,后续有最新情况将及时公布。
6、产权也受70年所限的吗?
是的。
7、外地户籍也可以申请吗?需要购买房子?
可以申请,并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①申请人常年在本区工作和生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本区居住证;
②申请人在本区连续购买社保满5年以上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
③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在佛山市没有商品房(含住宅、商铺、写字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