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增员补贴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2020年2月10日-4月30日期间,区内企业聘用首次在南海就业员工。
2、企业为第一项所列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且该职工在社保申报系统的首次申报时间需介于2020年2月10日-4月30日期间。
补贴的对象:
适用于注册地为南海区的所有企业,但机关事业单位、个体户、民办非企业单位除外。
对所招用员工的要求:
所招用员工必须为首次在南海区就业的人员。
判定依据为该员工在南海区社保系统的首次申报时间介于2020年2月10日至4月30日期间。
二、补贴标准:
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增员补贴。
注:申请企业须在佛山市南海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