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东凤镇人才公寓个人申请条件
个人(家庭)申请租住政府投资人才公寓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东凤镇进行工商注册和税收登记非公有制企业、民营医院、民办学校工作的以下几类人才(其中任一种即可):
①经认定、评定、举荐三种方式成为我市第一至八层次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
②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③经教育部认可学历的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
2.人才与其所在非公有制企业、民营医院、民办学校订3年以上的合法劳动合同(申请租赁的期限应在有效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范围内),并在本镇交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
3.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申请人及配偶未享受本市人才购房补助。
4.申请人及配偶未享受本市人才公寓优惠政策;
5.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