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中山租户租金减免申请方式
为全力支持积极落实防疫责任的各类市场主体稳定发展,努力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中山市国资委、中山市财政局特制定市属国有企业及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减免部分国有资产租金实施细则
减免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出租人认真梳理并通过官媒官网官微公示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户名单。(2月28日前完成,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公示名单无异议后,出租人给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户发放《租金减免通知书》(可使用无接触方式),承租户按照通知要求对减免金额进行确认并签订《租赁补充合同》,合同签订后减免生效。(3月20日前完成)
(三)出租人要督促直接承租户将享受到的减免租金全额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户。(3月20日前完成)
(四)承租户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先由出租人研究解决;若无法解决的,可汇总报请主管部门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