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北京密云区幼儿园小班招生政策权威发布

地方特产2022-06-27 17:42:30佚名

2022北京密云区幼儿园小班招生政策权威发布

  @适龄幼儿家长!2022年密云区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权威发布!

  信息来源:密云教育(2022年6月27日15时20分)

  2022年密云区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发布了!家长朋友们可同步在各居(村)委会和幼儿园外宣传栏查看到纸质版文件。

  各镇中心小学、幼儿园、镇街(地区)教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以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等精神,积极稳妥做好2022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全面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巩固学前教育“双普”成效,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制定本意见。该意见经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区政府批准执行。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入园办法,严格规范入园秩序,加强入园工作管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我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部署、因地制宜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教委协调镇街(地区)、居(村)委会、幼儿园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当年适龄幼儿小班招生工作,根据本区资源配置情况,为幼儿提供入园服务。

  (二)坚持统筹安排、相对就近

  综合考虑幼儿园布局、交通等情况,按照区域人口密度分布的实际状况,统筹区域内各类学前教育资源,努力实现符合本区条件有需要的适龄幼儿相对就近入园。

  (三)坚持平稳有序、规范程序

  坚持平稳有序、服务为本原则,规范入园招生工作流程,统一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严格控制幼儿园规模和班额,科学做好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四)坚持信息公开、公平公正

  通过密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密云教育微信公众号、居(村)委会、幼儿园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入园政策信息,并按要求做好招生宣传、咨询与服务等工作。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切实维护幼儿合法权益。

  三、招生对象

  2022年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年满三周岁,即2018年9月1日(含)至2019年8月31日(含)出生的适龄幼儿。

  四、组织方式

  (一)城区幼儿园招生

  1.信息审核

  具有鼓楼街道、果园街道、檀营地区街道办事处、密云镇所辖地区户籍(简称密云城区户籍),或具有密云区农村户籍且父母在密云城区有自有住房,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幼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7月2日至7月3日(8:30—12:00,14:00—17:30),持相关材料在“幼儿父母自有住房所在的居(村)委会”,完成适龄幼儿信息审核工作。信息审核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2022年密云城区普惠性幼儿园小班入园信息审核工作须知》。

  2.入园登记

  (1)参加信息审核的适龄幼儿入园

  7月15日(8:30—11:30,14:00—17:00),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信息审核的居(村)委会查看入园登记的幼儿园。

  7月16日至7月17日(8:30—11:30,14:00—17:00),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幼儿,携带全家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免疫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指定登记的幼儿园,完成入园登记工作,登记不分先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幼儿园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可自主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或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完成入园登记工作。

  (2)未参加信息审核的适龄幼儿入园

  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携带全家户口簿、免疫预防接种证、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在密云城区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家庭,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密云城区内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完税凭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6日至7月17日(8:30—11:30,14:00—17:00),自主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或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完成入园登记工作。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携带全家户口簿、免疫预防接种证、在密务工就业材料(适龄幼儿父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在京社保缴费证明;或在密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在密云城区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家庭,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密云城区内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完税凭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6日至7月17日(8:30—11:30,14:00—17:00),自主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或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完成入园登记工作。

  (3)其他情况适龄幼儿入园

  对烈士、孤残人员、公安英模适龄子女入园,按照法定监护人产权房所在地优先予以照顾。其他优待对象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3.招生原则

  (1)城区普惠性幼儿园,须优先接收区教委统筹安排的参加信息审核的适龄幼儿入园;学位未满的情况下,按照就近原则,依据招生条件,逐层招收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具体请查看相关幼儿园公示的入园登记工作方案。

  (2)城区非普惠性幼儿园,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坚持就近就便原则,优先招收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具体请查看相关幼儿园公示的入园登记工作方案。

  (二)农村镇幼儿园招生

  1.各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协助幼儿园做好政策宣传、咨询接待等工作。

  2.各农村镇幼儿园结合镇域实际,坚持服务范围内户籍幼儿优先原则,制定招生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3.各镇教委负责协调所属村委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及登记辅助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城区幼儿园

  1.6月27日,印发《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的意见》《2022年密云城区普惠性幼儿园小班入园信息审核工作须知》,并召开工作布置会。

  2.6月27日—7月1日,宣传招生政策。

  3.7月2日—7月3日,符合信息审核条件的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规定的地点审核相关材料。

  4.7月16日—7月17日,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带领幼儿,统一到幼儿园入园登记。

  5.7月22日前,各幼儿园汇总招生情况并报送《幼儿园小班招生情况统计表》。

  6.8月31日前,各幼儿园完成对所有小班幼儿家长入园前培训。

  7.9月20日前,各幼儿园完成北京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新入园幼儿信息录入工作。

  (二)农村镇幼儿园

  1.6月27日—6月28日,制定招生方案并报区教委备案。

  2.6月29日—7月8日,宣传招生政策。

  3.7月9日—7月17日,组织入园登记。

  4.7月22日前,各镇中心小学汇总招生情况并报送《本镇幼儿园招生情况统计表》。

  5.8月31日前,各幼儿园完成对所有小班幼儿家长入园前培训。

  6.9月20日前,各幼儿园完成北京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新入园幼儿信息录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幼儿园招生工作,成立以主管教育副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以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主要领导牵头,主管领导负责,学前教育科、内审科、负责信访宣传工作的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的招生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维稳工作,切实加强对各类型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保障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二)稳慎推进工作

  各幼儿园要成立由书记、园长、工会主席、纪检监察委员及负责宣传、舆情、维稳等工作的同志组成的招生工作专班,制定本园入园登记工作方案经党政会议集体审议通过,并报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审批备案。园长和分管招生工作的园级干部要负责做好招生的宣传解释和家长接待工作,主动化解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及时办理好市民服务热线有关诉求。同时,镇街(地区)教委、居(村)委会做好接待和政策咨询、解答工作,切实发挥好舆论导向作用。

  (三)实行计划管理

  区教委根据各园办园条件和服务能力,制定并下达招生计划,以计划数调控幼儿园招生人数。幼儿园严格执行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保证开班数和班级规模符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四)规范工作流程

  各幼儿园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细致做好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要求和登记程序。幼儿家长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登记审核人员严格把关,保障招生工作秩序。

  (五)严肃招生纪律

  各幼儿园严禁在招生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严禁损害幼儿身心健康;严禁违规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提前组织招生;严禁以参加早教或早教指导作为适龄幼儿入园的条件。招生工作小组将对全区各类型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于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做好安全防范

  各幼儿园要合理安排入园登记的人员、场所,期间要加强幼儿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幼儿园办理入园登记时,每个家庭只需由一名家长办理,应服从幼儿园安排,不扎堆、不聚集,在门口主动履行登记手续、测量体温、扫健康码,持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合适距离,确保安全、平稳、有序做好适龄幼儿入园登记工作。

  七、政策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1069040348或01069042660—275(学前教育科)

  监督举报电话:01069042401(内审科)

  八、附则

  本意见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

  附件:

  2022年密云城区普惠性幼儿园小班入园信息审核工作须知

  2022年密云城区幼儿园名单

  2022年密云农村镇幼儿园名单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6月27日

  2022年密云城区幼儿园名单

  2022年密云农村镇幼儿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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