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申请保障性住房办理流程
➤初审
街道(乡镇)受理申请,并组织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组织评议。组织在申请人家庭所在地、居住地及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并提出初步配租意见。
温馨提示:
1、公示时间:10天。
2、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街道(乡镇)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家庭的书面申请材料上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3、经公示提出异议的,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在10日内完成复查,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经复查符合申请条件的,按前款规定办理。
➤复审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资料的复审,符合条件的,确定配租方案,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温馨提示:
1、复审时间:10个工作日。
2、公示时间:5天。
3、复审及公示无异议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4、复审及公示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在10日内进行复查,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符合条件的,按前款规定办理。
➤备案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对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保障予以备案。
温馨提示:
1、完成备案时间:5天。
2、市、区、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因申请家庭提供的要件不全需补交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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