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公证流程一览(丹东公证处什么时候能下证)

地方特产2023-11-10 14:00:05佚名

丹东公证流程一览(丹东公证处什么时候能下证)

  1、申请。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受理 。符合公证申请条件的,公证处进行受理。

  3、审查。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

  4、出证。经审查符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申请事项,公证机构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5、公证书出具后,可以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公证机构领取,也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由公证机构发送。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收到公证书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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