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毕业生档案提取流程
提取档案,请先落实档案现存放地。可以本人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具体分下面两种情况:
(1)本人办理:需提供调档函、报到证(或毕业证)、身份证。
(2)他人代办:需提供调档函,档案所有人签字的委托书,报到证(或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
备注:
①调档函必须由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按照规定,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一般有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出具的调档函是无效的,须由为其办理人事代理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若只调取党员档案,调函由接收其党关系的基层党支部出具。
②调档函≠借阅函。借阅函一般须注明借阅期限、借阅办理人、联系方式、借阅机构并加盖公章等,并有统一格式(参照鲁人社发(2015)48号),借阅完毕须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借出单位应注意追回档案。因毕业生档案接转相对集中且数量太多,为避免档案材料缺失,毕业生档案一般采取现场查阅或现场政审方式,查阅合格直接出具调档函办理调档手续。
③委托书无固定格式,可网上自行搜索,将委托人、被委托人、委托事项等信息表述清楚即可,注意需落款上委托时间和委托人姓名,并加摁委托人手印。如委托书当前确实拿不到又很着急,可由被委托人在委托书复印件上加摁手印,并做出书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