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录取分两个批次
一、城六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为省级示范高中(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第二批次为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录取分为预投档、正式投档、预录取和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四个阶段。预投档阶段各区教育局指导学校认真核对该批次各类招生计划,同批次所有预录取操作完成后,学校一次性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各学校要按照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及时核对预投档、正式投档、预录取结果,未按时反馈相关结果时,投档结果与下达招生计划、录取类别等一致时,招生系统自动确认,并对相关区县和学校予以通报批评。
1.第一批次:省级示范高中(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录取
(1)特长生录取。经市教育局批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的60%。
(2)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的国际课程班和语言班,“春笋计划”创新实验班、国防人才预备班等录取。
国际课程班录取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此类课程班录取的学生都应在该课程班就读,不得随意转到其他普通班就读。
(3)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的事业办学单位教职工子女录取。各大学附中录取本单位教职工子女考生,录取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
(4)统招生和定向生同步录取。
统招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以上。考生统招志愿选报的学校为平行志愿,所有学校录取同时进行。
定向生录取:在具备定向生资格且填报了定向志愿的应届考生中,以中考成绩和定向志愿为依据,按所在初中学校生源排队择优录取。定向生录取成绩不低于城六区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
(5)西安中学民营机制,西安市第一中学、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宏志对等班录取。
特长生、国际课程班和语言班等、大学教职工子女、统招生和定向生、西安中学民营机制及宏志对等班等五类依次进行预录取,此阶段招生学校初审各类预录取结果。各类预录取工作全部完成后,各学校一次性办理正式录取审批手续。
2.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录取
录取顺序依次为特长生、统招生和定向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以上。
录取原则、程序和操作办法与省级示范高中(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相同。
二、五区二县自行组织录取会,录取参照城六区的录取办法、程序和要求实施。
在五区二县有生源计划的城六区学校,由生源所在区县统一安排,与当地学校录取同步进行。招生录取结果由招生学校所在区县教育局征得生源所在区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招生学校所在区县,报市教育局审批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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