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公积金
办理人群: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包括:
(一)城镇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本市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个体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
(二)自由职业人员,是指未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独立从事某种职业,为社会提供合法服务的劳动者。
适用于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辖区内拥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个人信用良好,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可以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
办理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到指定受托银行填写《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一) 本人身份证;
(二) 银行一类借记卡。
各承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为其设立个人账户,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答复。
办理地点:
目前郑州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主要有13家公积金受托银行承办,有23个缴存网点,其中,市区有14个缴存网点,县区有9个网点,基本已经实现市、县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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