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武汉参保职工的哪些亲属可以作为个人账户共济对象?
【回答】
参保职工可将已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或者居民医保的父母、配偶、子女等最多6名家庭成员作为个人账户共济对象。
医保共济开通条件
1、医保个人账户授权人为武汉市范围内正常缴费的职工医保参保人,且已经激活个人医保电子凭证。
2、个人账户共济对象(也称“个人账户共济使用人”)为武汉市范围内正常缴费的职工或居民医保参保人,使用人也需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医保共济绑定对象
1、一个医保个人账户授权人可以与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绑定共济关系;
2、一个使用人可以与多个授权人绑定,如子女可同时绑定父母双方的个人账户。
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后如何使用
授权成功后,使用人发生的合规医药费用,持本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结算时,优先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余额若余额不足或无余额时,系统将随机从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