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满十八周岁;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已被克拉玛依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聘用为事业性岗位警务辅助人员的;
6.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已进入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考察政审考生;
7.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被公安部门认定为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人员;
(3)有宗教极端思想,参加过非法宗教活动,曾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人员;参加“法 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人员;有吸毒或其它不良行为的人员。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7.符合上述优先聘用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10:00至7月7日22:00。
报名入口: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