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采购防疫物资、消杀服务,按防疫消杀支出的3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3万元(补助金额以元为单位舍尾)。支出时间及金额以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据)(不含税)及支付凭证为准。
★公示与拨付奖励资金流程
1、评审小组审议同意后,南沙区工信局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挂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南沙区工信局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扶持奖励资金。
3、公示有异议的,由南沙区工信局组织有关部门重新核查,并提请评审小组审议后,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申请企业。
★申请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是工商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统计关系以及实体办公场所在南沙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独立核算,自愿执行和落实南沙区有关疫情防控政策,并纳入南沙区统计的规模以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二)申报单位在2022年度采购防疫物资(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测温设备、喷雾器等)、消杀服务(生产运营场所消杀服务、统一安排员工核酸检测服务等)用于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