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
镇(街道)负责对低保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核,材料齐备的,进行受理。并在受理申请起4个工作日内,在村(居)委员会协助下,对申请人家庭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入户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镇(街道)组织进行民主评议,村(居)委会和村(居)民小组协助做好民主评议工作。
民主评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需要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7天。
公示结束后,镇(街道)需要将申请材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结果、民主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相关材料报送区(市)县民政部门,由区(市)县民政部门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