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积分落户达到100分,符合基本办理条件就能落户。
落户条件:
1.持有南京市办理的《江苏省居住证》。
2.正在南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
3.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落户原则:
a:如果本人在宁有产权住房,应当在产权住房处登记户口;如本人无住房,但直系亲属有产权住房,可在直系亲属产权住房处登记户口。
b:不具备条件a的申请人,可以在政府提供给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租赁性住宅用与单位办理公有房屋租赁的住宅用房、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公有房屋租赁证住宅用房处登记户口。
c:条件a、b都不具备的申请人,如本人所在单位设有集体户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设在各级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登记户口。
d:条件a、b、c均不具备的申请人,应按居住证系统记载的居住地址所在社区户登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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