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省医保局《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2〕30号)和《西安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西安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考西安市蓝田县、周至县特岗教师招聘岗位,经笔试和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
》》》西安市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合格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时间
2022年8月10日(星期三)
三、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西安高级中学(西安市未央区渭滨路徐家湾)
乘车路线:乘坐公交618、K618、17、K17、256、711、719路徐家湾站下车即到,或乘坐地铁4号线在西安市中医医院站下向东向北步行至渭滨路即到。
联系电话:029-86787710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时间共计12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业务素质。考生按照所报岗位学科指定的内容,抽取面试题目,备课20分钟。
小学、初中学段面试考生须先简要阐述教学目标,然后进行讲课(要求教学环节完整),题目为相应学科学段内容。
五、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满分为100分。应聘同一岗位分在不同考场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加权平均法计算办法为:用本岗位应聘人员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岗位各考场应聘人员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求得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用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考场应聘人员的原始面试成绩,所得结果即为加权后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六、面试流程
1.入场。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考生本人签写的《2022年西安市特岗教师招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进入指定候考室,陪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2.签到。考生在候考室持证件签到,并将手机等所有电子设备关闭电源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发现未交或少交者,按违反考试纪律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3.抽签。考生签到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4.备课。应聘教师岗位的考生根据抽签顺序,按规定时间到备课室抽取试题备考,备课室提供教材和稿纸,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教学参考书和教辅资料。
5.候考。考生备考时间结束后应立即停止备考,整理资料,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面试室外等候。
6.面试。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相应面试室面试。考生进入面试室后直接讲课或回答问题,不得通过任何方式透漏个人信息。
7.宣布成绩。前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室外等候,后一名考生面试结束退出面试室,前一名考生再进入面试室,由主考官宣布面试成绩,考生对面试成绩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之后第三名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依次类推。
8.离场。考生离开面试室后,应向引导员交回考题、教材及其它备考材料,领回本人手机及物品并仔细核对后离场,严禁在考场内滞留。
七、考生须知
1.考生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于8月10日(星期三)早晨6:20开始入场,到达指定地点签到、进行身份确认、抽签等,入场截止时间为7:00,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未能按时签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后果由本人承担。
2.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3.考生进入考场,应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喧哗、抽烟等,不得传递考试信息。违反纪律经劝阻无效者,主考官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4.考生进入候考室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等,并交工作人员密封保存。严禁携带移动电话、MP3、MP4、iPad等各种电子通讯和视听播放设备进入候考室,凡已带入未按要求统一封存的,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自备文具。不得携带各类教辅材料和教学参考用书进入备课室和考场。稿纸由考务组提供。
6.考生在面试中不得透漏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信息。
7.面试至还剩1分钟时,计时员给予一次提醒。
8.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在面试结束后方能离开考点。
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考试当天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版、电子版均可)、考生本人签写的《2022年西安市特岗教师招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不高于37.3℃的可进入考点。
2.考前14天,确因特殊情况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本省考生;来自中风险区的外省(市)考生;考前3天有发热等身体异常状况的考生,还须持考前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3.持“红码”、“黄码”禁止进入考点。请考生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如需乘坐公共交通,须做好个人防护。在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4.不带手机,无法提供“陕西一码通”的人员,必须出具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可进入考点。
5.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九、监督和咨询电话
面试工作接受西安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及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监督电话:029-86786611
市教育局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29-86525726
西安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29-86787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