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阳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1、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13659.25
2、缴存基数下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为1821.23
注: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统一为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单位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或难以核定工资总额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高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部分,按规定补收。
二、缴费比例
单位:19%
个人:8%
三、贵阳市养老保险缴费额度
目前,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计发有三类情况:
第一类是缴费满15年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可领取基础养老金105元;
第二类是制度实施时已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按年缴费的,年满60周岁后,按其缴费年限计发基础养老金;
第三类是制度实施时已经年满60周岁,未曾缴费即享受待遇的,每人每月可领取基础养老金55元。
注:第一类和第二类参保人员,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
计算方法:
月养老金待遇=基数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四、缴费年限
1、不满45周岁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