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可以申报?
生育津贴(含计划生育津贴)申报时间为生育后至次年年底前,实行一次性发放到位和承诺先预发后补(退)差额并举的核拨方式。女职工产假期间可正常发放产假工资的用人单位,建议在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核定(与医保缴费工资基数一致)后申报;如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发放产假工资有困难,确需即时申领的,做好承诺登记,先按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计发,待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核定后予以补(退)差额。
发放标准
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新增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自2022年7月1日开始,以在职职工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符合申请条件的,按其新生儿出生时的上年度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30×生育女职工法定产假天数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