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补办身份证。
离开户籍地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可在广州市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或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收费标准
居民身份证期满换领的需缴纳工本费20元;
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的需缴纳工本费40元。
注意事项
(1)未满16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应书面提交其承诺监护人亲属关系的承诺书。
(2)属有效期满换证的,可在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前3个月办理换证手续,领取新证时须交回旧证。
(3)大部分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政务中心)、派出所的办证窗口实行“先预约,再办理”的措施,其它办证点暂实行“预约优先”的排队规则。
(4)广东省16周岁以上的户籍居民可使用广州市范围内任意一台身份证自助受理机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