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疫情期间输转补贴
补贴对象及条件:
疫情防控期间,对经省内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或县区劳务办、乡镇政府组织输转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可能致贫人口,并且与用人单位至少签订3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输转补贴,输转补贴分为交通补贴、劳务奖补和生活费补贴。
政策范围:
劳务输转地域范围划分为天津、青岛、福州、厦门劳务协作区(东部 4 市)、除协作区外其他地区(第三方地区)、县域外省域内(省内就近就业)。
通知指出,对以外出务工为主、参加有组织输转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利用扶贫资金给予差别化、阶梯式奖补,鼓励其外出务工、长期务工和稳定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