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限价房申请入口(福州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

地方特产2022-08-30 13:18:28未知

福州限价房申请入口(福州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

  定向销售对象、未入住省市引进生、行政挂职博士线下申报,由市人才发展集团作为初审窗口收件并提出初审意见,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复审。定向销售对象提出申报时,应明确是否购买本人租住房源。

  其他销售对象通过市人社局“榕e社保卡”APP首页-专题服务-人事人才-“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限价商品住房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相关材料以扫描件方式提交,由四城区人社局作为初审窗口收件并提出初审意见。

  选房

  定向房源:定向销售对象只能选择本人租住房源;若定向销售对象不购买本人租住房源,其租住房源不纳入销售范围,可转为享受其他“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或纳入公共房源统一摇号选房;未提出申请的定向销售对象租住房源、入住在酒店式人才公寓的其他人才租住房源不纳入销售范围。

  公共房源:租住在晋安区东二环酒店式人才公寓、未选择本人租住房源的定向销售对象,与其他保障对象统一参与公开摇号选房。一房一价于摇号选房现场公布。摇号选房具体顺序是:

  ①1型保障对象上台抽签选房,可选择150平方米及以下户型房源;

  ②2型保障对象上台抽签选房,可选择120平方米及以下户型房源;

  ③3型保障对象上台抽签选房,可选择90平方米及以下户型房源;

  ④4型保障对象上台抽签选房,可选择70平方米户型房源;

  ⑤若所有人选房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的,人才可根据原有顺序号,自愿上靠面积选房:选购房源超出人才保障标准面积的部分,不享受相应折扣,保障对象需全额承担超出保障面积购房款

本文标签: ,房源  ,对象  ,人才  ,租住  ,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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