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购房落户指南:
一、申请条件:
公民以购买、继承等合法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相关准迁证明材料后,办理户口迁移。 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为共有产权的,且产权共有人非直系亲属,须经产权共有人商定,并出具书面报告,确定其中一方放弃办理户口迁移,则另一方可按照前款规定办理。 购买二手房时,新房主须在原房主全户迁出后,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购房迁移户口手续。 未成年人购房入户,因其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需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提出落户申请,未成年子女随迁。
二、办理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抵押贷款的,需出具银行按揭抵押房产贷款证明及《房屋权属证书》复印件加盖房管部门公章);《房屋权属证书》登记为共有产权的,还需出具经产权共有人协商一致,除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产权共有人放弃户口迁移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需产权共有人共同签字)
3.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三、办理流程:
填写信息 →提交电子材料→ 审核 → 办理 → 结束
四、 办理地点:公安派出所
五、联系电话:0551-6626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