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及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当场办理。
对户口申报事项进行审查时,发现需要进一步调查和核实确认相关信息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山东省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确认意见书(限变更民族) ;
4.派出所综合调查材料(限更正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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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户政部门咨询电话一览
青岛市公安局户政处:0532- 66573511 (户口)、66573517 (身份证)
市南分局人口管理服务大队:0532-66575057
市北分局人口管理服务大队:0532—66575677
李沧分局人口管理服务大队:0532-66576539
崂山分局人口管理服务大队:0532-55580058
城阳分局人口管理服务大队:0532-66582105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人口管理服务大队:0532-66581136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户政与出入境管理处:0532-66578115
黄岛分局人口管理服务大队:0532-55586251
即墨分局人口管理服务大队:0532-66583282
胶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服务大队:0532- 58785597
平度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服务大队:0532-66587062
莱西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服务大队:0532-66588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