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将全市二级以下92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职工门诊统筹业务的通知
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便民可及的作用,方便群众就近就医购药,推动“小病在社区”分级诊疗,自2023年7月1日起,我市920余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卫生院、口腔医疗机构等)可申请职工门诊统筹结算业务,参保群众在家门口就医购药就可享受我市职工门诊统筹待遇。
本次基层医疗机构纳入职工门诊统筹后,呼和浩特市共计300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可以开展职工门诊统筹结算业务。
拓展阅读
自2023年7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11项门诊诊察费(挂号费)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保报销比例由原来的80%调整为100%,不设起付线,也就是说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门诊诊察费(挂号费)可以全部由医保报销,患者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