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不含1年),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计划生育规定;
3、符合生育保险报销期限的,即:女职工分娩或终止妊娠后1年内,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机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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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社保经办机构稽核举报电话一览
地方特产2022-03-31 09:01:52佚名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不含1年),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计划生育规定;
3、符合生育保险报销期限的,即:女职工分娩或终止妊娠后1年内,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机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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