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门初级会计报考地点要求
报考地点:
1、以下人员均须符合报名条件。
2、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 | 报考地点 | |
在职在岗人员 | 按属地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 |
在校学生 | 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 |
其他人员 | 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 |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 | 按照就近方便原则进行报名 | 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
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规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五)报考人员均应在报名时具备条件,而不是考后资格复核时具备报名条件。
(六)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七)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