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转入台州)
本省户籍且在台就业参保的人员;
需办理归集的本地户籍人员;
外省户籍已在杭就业参保,且在台首次缴费时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
在台州正常缴费已满10年(一般账户),在外地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需办理归集的外省户籍人员;
参保人员经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跨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转出杭州)
由个人或单位向台州市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通过网上自行办理;
原养老保险关系已停保且养老保险缴费无欠款,原参加农民工双低养老保险的已办理缴费补足。
跨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流程
参保人员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业务的,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地址:http://si.12333.gov.cn)或“掌上12333”手机APP进行申请。跨省转移接续业务需通过平台系统信息交换,不再邮寄纸质表单。
温馨提醒:浙江省内养老保险关系无需办理转移。退休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归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