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府办〔2017〕4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开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变更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一、办理对象
开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二、办理时间
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办理方式
(一)现场办理
参保人可在江门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还可在开平市各镇(街)公共服务中心办理。
(二)自助办理
微信扫二维码按指引提交相关资料(12月31日17:30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