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汕人社发[2019]23号)精神,为推进汕头市“南粤家政”工程职业化、专业化、标准化、国际化发展,培育一批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市级最美家政人,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决定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南粤家政”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市级最美家政人的认定工作。
认定名额分配
1、汕头市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共6个,各区县各推荐1-2个企业参加评选,市直企业按区域所在地纳入区县申报。
2、汕头市最美家政人共20名,各区县分配推荐名额为:金平区7名(母婴服务2名、居家服务3名、医护服务2名),龙湖区8名(母婴服务3名、养老服务3名、医护服务2名),濠江区1名,潮阳区1名,潮南区1名,澄海区1名,南澳县1名。市直企业人选按区域所在地纳入区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