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申报 汕头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证

地方特产2022-09-10 23:03:24未知

汕头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申报 汕头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证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申报条件

  已办妥门诊特定病种备案且按期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申报对象

  符合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1)已办理常住异地手续且在其备案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门诊费用的,或在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其中城乡居民医保只限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人;

  (2)在居住地的社区康复诊所、慢性病防治站就医购药的城镇职工医保精神病参保病人;

  (3)肾脏、肝脏、骨髓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品,到药品生产厂家或者开展手术的医疗机构购药的城镇职工参保人;因肾脏等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参照职工医保有关规定在药品生产厂家、开展手术的医疗机构或者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办理时间

  1、费用发生的次年1月起,法定工作日 (前台办理)

  2、费用发生的次年1月起 (可随时申请单位网厅或个人网厅预受理)

本文标签: ,医保  ,参保  ,门诊  ,医疗机构  ,城镇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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