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条件:
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要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纳费用: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费用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的。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个人缴纳的比例为本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的8%,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工资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水平的300%,下限为全省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水平和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温馨提醒: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汕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为19014元,下限为31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