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报销情形
1.在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2.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院外自行购买的药品和医疗服务。
3.各种美容、健美项目、矫形手术等、减肥、增胖、增高项目、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以及治疗性自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等未纳入医保目录诊疗项目费用。
4.各种健康体检、婚前检查、旅游体检、职业体检、出境体检、预防保健性诊疗项目费用。
5.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未纳入医保目录的诊疗项目费用,各种教学性、科研性和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费用。
6.第三人负担的费用,属于工伤保险支付的费用,在境外(含港、澳、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7.医疗咨询费(包括心理咨询、健康咨询)、中风预测、健康预测、预防接种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