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离婚登记办理指南 梅州市婚姻登记处

地方特产2022-09-12 14:41:56佚名

梅州离婚登记办理指南 梅州市婚姻登记处

办理条件

1.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 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必须自愿并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 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 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 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 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 双方所持证件及证明材料符合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和《广东省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要求

本文标签: ,登记处  ,当事人  ,婚姻登记  ,民政部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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