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港澳同胞办理定居入户所需材料:
1、放弃港澳身份书面声明;
2、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拟定居地房屋产权证或相关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4、申请人在内地生活所需经济来源证明。如有工作的提交工作证明,退休的提交退休证明和银行定期划账单,无生活来源的提交内地亲属赡养承诺书及银行定期划账单等(验原件,留复印件);
5、原籍户籍证明;
6、投靠内地亲属的,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拟投靠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留复印件),同意申请人投靠定居的书面声明;
7、其他与申请事项相关的证明或说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