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清远初级会计报名对象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25日24时
网上报名入口: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注:属于信息采集对象的报考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报名前应先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考试报名对象: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规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五)报考人员均应在报名时具备条件,而不是考后资格复核时具备报名条件。
(六)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七)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