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清远城乡居民医保业务暂停办理时间
①2020 年 12 月 18 日 8:30 至 2021 年 1 月 12 日 8:30 期间
全市城乡居保对外服务机构暂停办理月待遇申请、参保注销、一次性待遇申请、征缴退费、关系转移等业务。
②2020 年 12 月 26 日 8:30 至 2021 年 1 月 12 日 8:30 期间
暂停办理参保登记业务、信息变理等业务。
③2020 年 12 月 28 日 0:00 至 2021 年 1 月 13 日 8:30 期间
暂停缴费业务(含税务批量扣费、粤省事、粤税通等缴费途径)。
④上述业务停办期间,城乡居保待遇及其他经办业务可接收资料,待系统切换上线完成后将统一通知办理。
注:系统切换上线期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社会保险费等其他险种业务均可正常办理。请您根据自身需要做好相应安排,不便之处,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