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指南
申请条件
参保人(男、女)年满60周岁,未按月领取职工养老待遇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待遇,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按月领取城乡基本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1.制度实施时45周岁以上的,逐年缴费至60周岁;
2.制度实施时45周岁以下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
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银行卡或者社保卡
4.加盖公章的《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和《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办理流程
第一步:带上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或者社保卡前往户口所在地人社所(一般在街道办事处或者镇政府里)
第二步:在户口所在地人社所领取并填写《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和《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注:表格需要加盖公章。
第三步:带上上述材料以及参保时发放的对账折(存折),前往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