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申请条件+材料+收费标准一览
一、申请条件:
在香港、澳门有定居的近亲属,须前往探望的;
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是台湾同胞,必须由内地亲人去香港、澳门会亲的;
归国华侨的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和侨眷的直系亲属不能回内地探亲,必须去香港、澳门会面的;
必须去香港、澳门处理产业的;
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短期去香港、澳门的。
二、申请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3、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4、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5、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三、法定周期:10个工作日
四、承诺期限:
注:各地推出新的便民措施,签发时限会有所调整,请以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外公示为准!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六、受理部门:宝鸡各区县出入境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