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平台: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
办理流程:
进入平台并登录后,在个人办事栏目选择失业登记(非企业失业)或者单位人员失业登记(从企业失业),根据引导进行相关操作即可进行网上办理。
办理地点:
劳动者自主申报失业登记的,由本人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所需材料:
1、本人《》;
2、自主创业的提交工商营业执照;
3、相关证明材料:
(1)学校毕(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毕业证书或学校毕(肄)业证明;
(2)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停业的人员,提供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
(4)土地被征用的失地人员,提供相关失地证明;
(5)复员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证件;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提供司法(公安)部门证明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证明。
特别说明:
劳动者初次登记,未办理《》的,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云南省就业创业失业登记申请表》;
(2)劳动者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1份;
(3)二寸照片2张。
由受理其就业(录用)登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一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