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申领居住证费用说明
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首次领取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办理单位不收取费用。
补领、换领居住证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证件工本费(20元)。 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居住证时不得附加其他收费。
【拓展】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收到申领广东省居住证的相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出具受理凭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