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首次申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办理指南

地方特产2022-09-14 20:55:55未知

汕尾首次申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办理指南

  首次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办理条件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

  (二)在中国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3年且纳税记录良好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

  (四)(一)、(二)、(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且每年在中国居留时间不少于9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的外籍未婚子女投靠中国内地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居留时间不少于9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办理材料:

  1、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

  2、境外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3、身体健康证明

  4、申请人相片

  5、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6、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来源:广东政务网

  窗口办理:

  汕尾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办证厅业务办理窗口

  办理地点:汕尾市城区红海大道中段汕尾市公安局业务办理窗口

  办公电话:0660-337496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假期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位置指引:可乘2、3、4路公共汽车到市公安局站下车。

本文标签: ,中国  ,汕尾市  ,外国人  ,五年  ,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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