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取申请表。申请人到所属城区房管处窗口领取《桂林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收入认定审核。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持《桂林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进行收入认定:有固定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审核收入并加盖单位公章,无固定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审核收入并加盖社区公章,经单位或社区审核后再由辖区街道办事处、城区民政部门进行核准认定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交资料。申请人完成收入认定后,将《桂林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及其他所需资料一并递交房管处窗口进行审核。
4.资料审核。城区房管处完成:申请家庭入户调查,报城区民政局收入复核,信息录入;市住建委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档案、车辆信息、养老保险等信息查询。审查核验完成后,汇总报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联席会审会。
5.联席会审会审核。市住建委住房保障科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审会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进行登报或市住建委局域网公示。公示期(5天)结束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房产管理处通知申请人领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核准通知单,并办理相关补贴领取手续。
附:房管处地址
象山区(雁山区)单位:桂林市象山房产管理处
地址:南环路7号桃源大厦二楼
电话:2895636
叠彩区单位:桂林市叠彩房产管理处
地址:环城北一路18-1号
电话:2611059
七星区单位:桂林市七星房产管理处
地址:七星路41-7号
电话:5847185
秀峰区单位:桂林市秀峰房产管理处
地址:三多路15-3号
电话:2884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