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范围:
(一)桂林辖区内除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所有具有桂林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无桂林户籍人员和非统筹地区户籍人员则按规定参保。
(三)桂林区域内的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技工院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在校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以下统称“在校学生”。
(四)符合劳动保障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6号)但未就业的港澳台人员。
(五)符合《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但未就业的外国人。